鄭州中原理工專修學院(含中專)
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
一、指導思想
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,切實做好校園安全穩(wěn)定工作,有效防范今冬明春校園火災事故的發(fā)生,營造安全、穩(wěn)定、健康、和諧的校園環(huán)境,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組織機構(gòu)
領(lǐng)導小組成員
組長:顧中南(院長)
副組長:趙興賓(副院長)
成員:王清敏(辦公室主任)、宋新生、楚恒威
三、工作措施
(1)提高認識,強化責任意識。召開各部門負責人會議,觀看火災案例,認識火災帶來的嚴重后果,加強火災宣傳教育工作,時刻不能松懈,麻痹大意,警鐘長鳴,時刻牢記“預防為主,防大于消”。
(2)廣泛宣傳,營造消防安全意識氛圍。學校須通過班會、升旗儀式、校信通及辦板報等方式充分宣傳消防安全意識,各個教學部門要在自己板報內(nèi)各撰寫出兩塊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板塊。
(3)采取措施,堵塞漏洞,各負其責。由總務處牽頭,其他各部門對其管轄范圍內(nèi)各部位,特別是要害部位進行拉網(wǎng)式排查整改;做到不留死角,不走形式,認真細致排查隱患,把風險降到***,把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(tài)。依照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修改和完善各部門責任制,責任倒查,追查到人。做到四個“不放過”:事故原因查不清,不放過;責任追查不到人,不放過;整改措施不到位,不放過;處置不力,不放過。
(4)嚴格重大節(jié)日群體活動管控事故發(fā)生。在重大節(jié)假日等群體活動中,各部門領(lǐng)導及各班主任要嚴密組織,各輔導教師對學生始終貼身在場。避免發(fā)生觸電、燃放炸傷、踩踏等事故。
總體要求和時間安排,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為自查自糾階段,11月22日至12月12日為突出問題綜合集中整改階段。12月15日至12月20日學校統(tǒng)一檢查驗收。12月25日至2016年3月15日回顧總結(jié)整體消防安全工作并報市教育局。
鄭州中原理工專修學院
2015年11月11日 |